1/11/2012

在跑步的路上:讀《關於跑步,我說的其實是……》

進入社會工作久了,人會變得世故。為了維持人際關係的和諧,對於某些事物的情感表現,會變得比較不「銳利」。說好聽點,叫做喜怒不形於色,說難聽點,就是虛偽表面了。

當然,情感表現變得油滑,終究不是件好事。我認為,人若不給自己機會,把內心的真實感受表達出來,有一天會變得連自己的感受是什麼都搞不清楚。

所以,我痛恨跑步。

這是真實的感受,到目前為止都是如此,雖然基於體能的因素,幾個月前我開始嘗試跑步。第一次上場時,由於心肺功能荒廢甚久,不到100公尺就已經劇烈地喘著氣,心和肺就像任性的孩子般給我耍賴抗議,幾乎無法繼續跑下去。每跑一步,都像在跟自己的身體過不去,驚覺自己已然適應辦公室生活,兩腳輕飄飄的不聽使喚,腳踝軟弱無力,好不容易撐完300公尺,放棄的念頭油然而生。記得有朋友曾分享,久未跑步突然上場的經驗,感覺好像快要「跪薪」了。真是非常貼切。

所幸,跑步的好處很快就顯現了。原本僵硬的肩頸和背部,以能夠辨別得出的差異,一點一點放鬆了下來,似乎透過跑步,血液終於重返那些僵硬的肌肉週邊,使它們重新活了過來。

不過,我很清楚自己還是「不喜歡」跑步。原因有兩個,一是跑步的時候很無聊,二是跑步的時候令人不得不面對自己的極限。

跑步的時候在想什麼?答案一點也不光彩,跑步的時候我只想趕快跑完,但是為了不要把注意力放在「想趕快跑完」的焦躁上,我用數數的方式把注意力移開。數數真的很呆,但是總比想事情來得好。若思緒突然陷入一件公事或日常瑣事,回神之後可能已經過了兩分鐘,但是在這段時間,心靈等於是和身體完全隔絕開的。雖然數數也是某種程度上與身體正在承受的壓力(或痛苦)隔絕,不過只是保持一段距離,隨時可以切換回來的。

另外,每次跑步的時候,都不得不重新認識到「自己很弱」的這個事實。比起那些有能耐跑完42.195公里馬拉松,甚至100公里超級馬拉松的人,自己每次跑完2公里的份量就大呼吃不消,真的很遜。

所幸,在跑步的路上,有一本書為我加油打氣,那就是村上春樹的《關於跑步,我說的其實是……》。



村上在這本散文式的書中分享自己是如何踏上長跑、馬拉松、超級馬拉松和鐵人三項的道路。最初他是為了蓄積寫作的體力和精力,從1982年開始跑步,沒想到就此發掘出自己的長跑體質,愈跑愈起勁,於是接下來的二十幾年,平均每年參加一次馬拉松,以及零星的長跑。之後更為了參加鐵人三項比賽而練習游泳、騎自行車,真是個活力充沛的歐吉桑。

對村上來說,跑步似乎一點也不無聊。他每天很有耐心地跑一個小時左右,大約10公里的距離。當然,也會有「今天不想跑」的偷懶時刻,這時他就會在內心訓誡自己:身為小說家,可以自由安排時間,寫自己想寫的小說,有這樣的幸運,難道在附近跑一個小時也做不到嗎?這樣自問自答一番之後,就能放下抗拒,穿好球鞋跑出去……

可能許多人會以為,在跑步的過程中應該會出現不少創作的靈感。村上鄭重表示,這樣的事情很少發生。依我自己的經驗來揣想,跑步更重要的心靈意義其實是提供一個放空的時間,讓思緒轉換關注的焦點,更能幫助重獲活力。因此,跑步的時候最好不要心繫家事、公事、國事、天下事,能放空才是王道~

長年的跑步經驗,讓村上也針對跑步這件事進行了許多的考察,例如他發現許多馬拉松跑者都有用來激勵或鞭策自己的箴言。言下之意,即使是經驗豐富的卓越跑者,也要時常跟自己的軟弱奮戰。例如當身體開始不聽使喚,覺得快要撐不下去時,告訴自己:「痛是難免的,苦卻是甘願的。」不管再怎麼難過,你仍然可以選擇撐下去。

這樣的體驗很可以用來比喻人生。對村上來說,跑步不僅帶給他體力和精力,讓他可以長期持續地創作小說,也幫助他鍛鍊小說家必須具備的專注力和持續力。除此之外,即便是面對自己身體上的軟弱,也能帶來好處。「……再一次感到,自己這個容器是多麼可憐而不足取的東西。開始覺得自己是不完美的,到處有破綻的、不像樣的東西。心想現在做什麼也沒用了吧。……」就是這樣,一次又一次地直擊自己的脆弱,卻還是一次又一次地鼓勵自己堅強起來,「……不管怎麼樣,我告訴自己,少去想那些多餘的事了。既然已經來到這裡,只好專心比賽。……」懷抱著對自身不完美的覺知,卻還是提振精神,盡力去達成原本設定的目標,這樣的精神可以善用在人世間的所有事情上。

在跑到(自以為)快斷氣時,人會自問跑步的意義何在?必須承認,身體不管再怎麼鍛鍊,頂多只能延緩它的衰敗,而衰敗的速度並不是人自己可以全權決定的。跑了二、三十年的村上桑早已體認到這一點。他很清楚,若單從結果來看,跑步的人生幾乎可說是徒勞無益的,但是「至少留下努力過的事實」,「真正有價值的東西,往往是只能透過效率差的行為才能獲得。」

可以說,跑步這件事就跟我們為人生設定的各種計劃一樣,目標雖是「跑到終點」,最rewarding的東西卻是出現在過程當中。村上說,希望在他離開人世之後,世人除了記得他是個小說家外,也記得他是個跑者,而且「至少到最後沒有用走的」。

因為,用跑的,才是去跑步的初衷。活得精采,才是生命的初衷。大概是這樣的意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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